2003年,英國記者馬丁‧巴舍爾騙取了麥可‧傑克森的信任,在追蹤傑克森長達八個月後,製作了一部記錄片《與麥可‧傑克森一起生活》並在全球播出。現在個戀童案,很大程度上是基於巴舍爾這部100分鐘的記錄片,因為,原告男童——癌症病童基雲及其姐弟曾在記錄片中出現,男童在片中說是傑克森幫助自己戰勝了病痛,並與他成為朋友。他與傑克森握著手談笑,承認他與弟弟曾在傑克森的房間過夜。傑克森說,孩子們都喜歡在他房間過夜,只要他們徵得父母同意,就可以來了。男童說,他媽媽聽說他要在傑克森的房間過夜時,十分高興。談笑間男童還把頭靠在傑克森的肩膀上。雖然馬丁‧巴舍爾在記錄片中承認,他沒有看到任何傑克森與男童們之間不正常的事情,相反,他還看到孩子們都很喜歡傑克森。但他還是在片中以此為特寫鏡頭,暗示傑克森與男童基雲有不正常關係。果然,2003 年2月,該記錄片在全球範圍播出後,引起極大爭議,洛杉磯"兒童及家庭服務部"因此特地去探訪了男童一家,問傑克森有沒有對男童做過什麼。男童一家極力否認,說傑克森對待男童基雲有如親生父親,絕沒有做過任何傷害基雲的事情。然而,幾個月後2003年6月,男童一家報警,說傑克森"性侵犯"了該男童。奇怪的是,警方接報到一直按兵不動,終於在五個月後的2003年11月,對傑克遜的莊園進行大搜查並對傑克森下達"通輯令"。
這裡有一個重要疑點,就是原告所說的"案發時間"。那部作為控告導火索記錄片是2003年2月6日播出的,"兒童及家庭服務部"在2003年2月14日到 2003年2月27日對男童一家調查的,而原告一家所說的"性侵犯"發生時間,先是2002年11月,後改為2003年2月7日至3月10日,再後來又改為2003年2月20日至3月10日。我們先不管控方的時間如何混亂,只是有個疑問:傑克森與原告男童一家的交往的二年中,男童一家多次到傑克森家裡玩住,男童說他與弟弟數次在傑克森的臥室裡過夜,而這二年的時間內,沒有發生任何"性騷擾"事件。而傑克森卻會在暗示他是"戀童癖"記錄片播出之後,全球人們都把目光聚焦到他身上,而焦點就是懷疑他與男童基雲有不正常關係,而且又是在洛杉磯"兒童及家庭服務部"對這件事進行調查的眼皮底下的居然明目張膽地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內連續多次對男童基雲作出"性侵犯"行為!這個故事編得太假了吧!
然而,警方卻真的就把這個疑點重重的案子給檢控了!且看看檢控官在開庭陳述中所說的"案發過程"與"作案動機"吧!檢控官湯姆‧史奈登認為:記錄片《與麥可‧傑克森一起生活》全球播出後對傑克森造到極大的負面衝擊,而原告及其家庭則被看作是"潛在的危險"。於是,傑克森夥同五名助手(均被免於起訴)綁架了原告一家,並威逼他們拍了一部讚美傑克森的錄影帶,就在這部錄影帶拍好的當晚,傑克森開始原告男童進行了第一次"性侵犯"。而傑克森的"作案動機"是起源於他的"經濟危機",困為傑克森已經"負債累累",他不想原告一家再給他添什麼麻煩,所以綁架了他們一家,陰謀把他們送到巴西一個偏僻的地方,並且傑克森最終對男童施行了多次"性侵犯"。
請問大家看完以上文字有何感想,我只覺得哭笑不得。然而,就是這麼一個在美國被批駁的體無完膚的開庭陳述,在中國卻被媒體報導為"強而有力"的,真令人無語。其實,在控方的開庭陳述後,就已經有許多法律界人士認為,這個指控十分不合理,過於薄弱,並認為傑克森一定會贏得這場指控!控方從一開始就注定了輸局!
那麼,為什麼如此薄弱的案件會被檢控呢?在此不得不提一個人,此人正是傑克森的死對頭,負責"93戀童案"與本案的聖芭芭拉市檢查官,外號"瘋狗"的湯姆‧ 斯奈登。不知大家有否聽過麥可在95年HIStory專輯中的那首D.S.?這首歌正是罵湯姆‧斯奈登的。因為,93年原告對傑克森的民事控告在驚動了警方後,檢查官湯姆‧斯奈登以檢查證據為由,強迫傑克森接受極具羞辱性的全裸檢查,不但錄影拍照,還派法醫去檢查他的身體每個部位。如果傑克森不配合,則按認罪處理。(法醫認定傑克森患有白癜風,但這也改變不了媒體對他"漂白了皮膚"的污衊)最終,"93戀童案"以庭外和解告終。原告再也不肯指證傑克森,這使斯奈登十分失望,為此他特意提議修改了當地的一個法律條文,即"兒童性案件"不得庭外和解,只能按刑事案件審理。
當時,傑克森承受了極大的侮辱,於是,他寫了那首D.S.並把它唱得街知巷聞!從此於斯奈登結下不解之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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